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001064499
您现在的位置:润诚东信 >> 商标业务 >> 详情
商标业务
如何办理商标转让
2013年09月23日 12:18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或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转证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手续,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所需提交的材料:

      1、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转让合同原件;范本可向在线客服索取。

      3、要转让的商标注册号或者申请号;

      4、《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由代理机构制作好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寄回本公司。

      5、特殊证明材料:

      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手续符合,商标局会下发转让受理通知书。见上图。 

 特别提醒:未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的私下的商标转让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被商标局认可,因此转让人与受让人还是应该通过正规的代理公司进行商标转让办理。

有问题请来电咨询:010-57791954,QQ:2461311543尹小姐;2467063801:颜小姐

 

关注我公司微信 分享商标知识

【如何分享】

点击右上角按钮,将此微信分享到朋友圈,让我们一起学习交流商标知识。

【如何关注】

1.用微信扫描下方显示的二维码。

 

2.在微信通讯录的右上角点击“添加”,查找微信公众账号,输入“润诚东信知识产权代理”查找并关注。

【如何推荐给朋友】

点击右上角按钮,“发送给朋友”,选择您的朋友,即可将内容分享给他们。

北京润诚东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10-57791954

商标注册查询咨询专线:13381108401(尹小姐);13381108404(颜小姐)

公司网站:www.runchengdongxin.com

企业微博:e.weibo.com/runchengdongxin

电子邮箱:runchengdongxin@163.com

商标注册查询咨询QQ:2461311543(尹小姐)QQ:2467063801(颜小姐)

润诚东信,您身边的知识产权顾问!

 

分享到:
商标注册商标查询

北京润诚东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 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单位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5号院熙旺中心B座2035室  邮编:102300  邮箱:runchengdongxin@163.com
公司电话:13001064499 商标注册查询咨询电话:13001064499
商标注册查询咨询QQ:2467063801 颜小姐 
京ICP备13037322号